根据《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2年秋季学期学生资助工作的通知》、《关于做好我校2022—2023学年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的通知》等文件精神,数据科学学院秉承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在学生自愿申请的基础上,严格按照程序进行认定工作。
现将数据科学学院2022-2023学年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结果予以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即从2022年11月8日至2022年11月13日。
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间通过电话或者书面形式向数据科学学院辅导员办公室反映。反映情况时要自报或签署真实姓名,不报或者不签署真实姓名的不予受理。
受理单位:数科院辅导员办公室(行政楼414)
联系人:蓝光进老师
联系电话:020-26222963
点击下方阅读原文查看数据科学学院2022-2023学年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结果公示源文件,如对名单有异议,请在公示期间通过打电话,书面形式反映。
编辑 / 梁若杨
初审 / 许毓娜终审 / 蓝光进老师
学生事务管理与服务中心